地方研究 | 黄振华等:以“院落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大动能” ——基于湖北省来凤县安子堡村的调查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治理的有效模式,在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村干部负担较重、回应群众不及时、服务群众不到位、群众参与不积极等难题依旧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在此背景下,来凤县安子堡村聚焦农村院落这一基本单元,积极探索“院落自治”模式,以院落为载体开展微治理。具体而言,其分别以聚居程度、亲缘关系、便于组织为依科学划分院落;通过党小组联院、十户长联户、骨干者联民纵横联结队伍;实施“三说”“三事”“三办”以建立健全机制,让院落自治有平台、有力量、有根基,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有效激活了乡村治理新动能。安子堡村以院落“微自治”为抓手,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对于各地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和启示意义。

一、主要做法

(一)科学划分院落,搭好微治理平台

安子堡村按照“地域相连、利益相关、村民自愿、规模适度”的原则,考虑“聚居程度、亲缘关系、易于组织”等因素,在原来的村民小组内或村民小组间以18—20户的规模,划分出22个院落,为院落自治提供场域,来应对“村实组虚”的治理困境。

一是以聚居程度为依据,自然划分。在安子堡村1到3组、5组和9到10组,农户分块居住,相对集中。据此,村两委以聚居程度为依,按18-20户的规模自然划分院落。在这些新划分的院落中,村干部宣传政策和组织活动较之前更为方便,村民的日常交流和文化活动也变得更加丰富。茶余饭后,越来越多的村民聚在一起拉家常联络感情,有的还自发组织村歌比赛和舞蹈表演活动。

二是以亲缘关系为向度,合理划分。安子堡村4组有农户35户,其中进城居住、在其他小组自建农房、搬迁至集中安置点和全家离开来凤的农户共有23户,其余的12户居住在一起且有一定的亲缘关系。据此,村两委以亲缘关系为向,将这12户合理划分为一个院落,并命名为“桐子林”院落。划分以来,村民互相帮助,相互照应,形成了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

三是以便于组织为原则,灵活划分。安子堡村6到8组过去在地域上有一定分隔,村民居住也比较分散。经过时间的推移,村民居住日益靠近,呈现聚居之势。据此,村两委以便于组织为原则,突破小组界限灵活划分院落。这些新划分的院落,地域相近且利益相关,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期间,村民们相互合作,让地让利,彰显出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凝聚力。

(二)纵横联结队伍,充实微治理力量

为回应当前事多员少、力量分散的治理挑战,安子堡村通过党小组联院、十户长联户和骨干者联民的工作思路,在党建引领的基础上,发挥骨干作用,汇聚群众力量,实现了队伍的纵横联结,让院落自治有引领也有力量。

一是党小组联院,形成纵向工作网络。安子堡村为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在村党支部下划分党小组,通过党小组下沉形成“村党支部 党小组 院落党员中心户”的三级架构,实现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同时,实行“党小组分片包院、党员中心户分院包户”的办法,发挥政策宣传、活动组织、民意汇集、民惑解答、示范带动等作用,实现党组织的有效覆盖。具体实践中,党小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带领群众通过“以奖代补”“投工投产”的方式修建了多处公共设施,包括村内道路拓宽、沟渠修建、公共厕所建设等。这些项目在党小组的带领下,不仅解决了村民的实际困难,也增强了村民的凝聚力和村民对党组织的信任。

二是十户长联户,形成横向工作网络。在党小组的引导下,以院落为单位,通过组织推荐、村民自荐、农户联荐的方式,民主推选出长期在村、群众基础好、带富能力强的十户长。同时,明确十户长联户的工作职责,使其发挥好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调解、环境监督、安全巡查作用,形成横向工作网络。具体实践中,十户长积极充当民情收集员,定期收集民需民意,向党小组进行反馈;充当纠纷调解员,化解多起因土地边界争议引发的邻里冲突;充当环境监督员,开展多次环境整治行动,保持院落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整洁;充当安全巡查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点,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三是骨干者联民,形成纵横联动格局。为形成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院落整合多方资源,成立以党小组成员、十户长、乡贤五老和大学生为核心的骨干队伍。在党建引领的基础上,由骨干者发动村民共话共办院落事。这不仅实现了纵向体制性资源和横向本土性资源的联结,还满足了院落自治对人财物的需求。具体实践中,桐子林院落的骨干队伍发挥引领作用,带领村民组织了村歌比赛、打糍粑、包饺子活动,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农忙期间,带领村民进行油菜收割、藤茶采摘和水稻插秧,维持了基本的农业生产秩序;民生项目建设期间,带领村民投工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满足了基本的劳动力需求。

(三)建立健全机制,夯实微治理根基

为夯实院落微治理根基,安子堡村着眼于机制健全,实行“三说”方案、推行“三事”细则、创新“三办”模式,让民意表达有渠道、村民诉求有回应、协商事项能落地。

一是推行“三说”方案,让民意表达有渠道。压实联户责任,将“上门说”纳入十户长的职责范围,确保民意汇集精准到户。建立常态沟通机制,通过院落会、板凳会、田埂会等“现场说”形式,吸纳驻村干部、村两委、十户长及村民的广泛参与,零距离了解群众诉求。设立线上说事渠道,通过院落说事热线、院落民情微信群等“数字说”形式,动态掌握院落舆情并收集群众意见。具体实践中,通过“上门说”“现场说”“数字说”,十户长收集了大量村民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院落公约制定、妇女舞队组建以及环境卫生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说”方案的实施,激发了村民的主体意识,村民参与院落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二是实施“三事”细则,让多元诉求有回应。为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院落创新事项归类标准,依据协商事项的“处理时效、涉及范围、所需资源”,将事项类型划分为即时事、自主事和联办事三类。即时事,涉及面较小,易解决,但时效性较强;自主事,需要一定的资金人力,但可由院落解决;联办事,涉及面较大,所需治理资源较多,需要多层级联动解决。具体实践中,十户长针对“三说”收集的民需民意进行了分类,将邻里矛盾、政策咨询等事项归为即时事,将院落“一户一景”打造、阳光议事亭修建等事项归为自主事,将院落公厕修建和河堤生态修复等事项归为联办事。“三事”细则的实施,精准回应了村民的诉求。

三是创新“三办”模式,让协商事项可落地。为有效落地协商事项,院落创新事项办理模式,依据协商事项分类的结果,将事项办理模式划分为即时事现场办、自主事自主办、联合事联合办三种。即时事现场办,由院落长深入调研,组织现场协商答复,就地化解矛盾疑问;自主事自主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建志愿服务队,发动群众自主参与解决;联合事联合办,由十户长逐级上报,经村两委商议后共同办理,院村无法解决的,交由镇村或县镇村联合办理。具体实践中,通过“三办”模式,院落解决了多起邻里矛盾和政策咨询问题,完成了“一户一景”打造和阳光议事亭的修建,也启动了河堤生态修复项目。“三办”模式的创新,推动了协商事项的落地。

二、经验启示

安子堡村通过探索“院落自治”这一模式,既有效破解了“村实组虚”的困境,又大为提升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对各地如何优化基层治理单元、畅通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激活其“神经末梢”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一)党建引领是开展院落自治的重要保障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治理必须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基层治理保持正确方向。院落自治作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新探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党建引领这条红线。安子堡村以党建为牵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激发党员活力。依托“村党支部 党小组 院落党员中心户”三级架构将党组织的“桩”扎进院落里、扎到村民身边,为院落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党小组在院落自治开展过程中主动带领“分片包院”、引导十户长的推选、组织成立骨干队伍、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其在提升其思想、组织、服务引领能力的同时也密切了党群血肉联系,实现了党群亲密有效互动,推动了乡村从“单向度治理”转向“协同性治理”。

(二)开展院落自治是划小基层治理单元的有益探索

随着以共建共治为目标的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安子堡村村民小组治理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基层治理“最后一百米”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以“小院落”开展“微自治”既符合当地实际,又能弥补以往村民小组治理的不足。安子堡村科学合理布局,以适度的院落为基本单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当地基本单元的设置问题,还为“微自治”提供了平台和抓手,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后一百米”。浙江、重庆、四川等农村均有院落微自治的具体实践,安子堡村学习借鉴各地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划小划细至20个院落,在此基础上做深、做实院落自治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以及湖北省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政策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单元的要求,也是探索创新“乡镇—村—村民小组—院落”四级治理体系的有益尝试,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动机制创新是扩大村民有序参与的可行路径

深化共同缔造活动不仅要优化基层治理单元,而且要进行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过往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忽视了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村民缺乏参与村庄治理的有效渠道。湖北省在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过程中,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作用和首创精神,更好让村民有序参与到村庄建设和治理中,各地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创新性的建立健全合理的相关机制。安子堡村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推行“三说”方案、实施“三事”细则、创新“三办”模式,拓宽了群众需求表达、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切实增强了对群众诉求的回应力,同时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在健全相应机制的过程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将随之完善。除此之外,机制建设取得的良好效果可反促群众参与进一步扩大,以此形成了乡村治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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