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当前,我国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日益突出,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而且直接影响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撂荒耕地,提高撂荒耕地利用效率,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近年来,随州广水市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大力兴办乡村合作公司,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而且有效破解了耕地撂荒难题,探索了一条以乡村合作公司破解耕地撂荒问题的创新路径,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启示意义。
一、主要做法
“乡村合作公司”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集体主导的农民合作社出资(独资、控股或参股)设立的,具有民生与市场二重属性的现代市场主体。截至2022年底,广水市共创办乡村合作公司200余家,营业收入达到1.39亿元。在创办乡村合作公司的过程中,广水市将公司发展与解决撂荒耕地问题结合起来,以乡村合作公司为载体推动撂荒耕地有效利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盘活闲置资源,改善撂荒耕地流转条件
1.以搭建公司平台推进荒地流转。强化乡村合作公司的民生属性,以产业发展为纽带,通过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等多种方式将农户闲置和抛荒的土地流转至乡村合作公司,由乡村合作公司统一经营,使其成为农村撂荒耕地的整合平台和经营平台。截至2022年底,广水市乡村合作公司累计盘活荒地近6万亩,有效解决了抛荒耕地经营难题。
2.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荒地流转。在清查集体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乡村合作公司组织村民拓宽村庄道路、整治河道塘堰、整修农田水利,从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使撂荒耕地经营更为便利,改善荒地流转条件。例如,李店镇飞跃村合作公司在完善田间水利设施、机耕道修缮后,引入农民合作社种植水果、蔬菜,发展果蔬采摘,顺利流转该村原有荒地150亩。
3.以降低经营成本推进荒地流转。将村集体所有的生产设备、房屋等资源投入合作公司,变资源为合作公司的农业生产固定资产,再让合作公司以市场合作方式让固定资产为多元主体所用,降低荒地耕作成本,以提高荒地流转的规模。例如,蔡河镇老虎岗村将本村育苗用的温室大棚投入合作公司,合作公司以合作入股形式将大棚交予多元主体使用,由此吸引了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腾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村内规模化种植水稻和蔬菜。目前,腾云公司在老虎岗村共流转了159户近300亩撂荒耕地。
4.以提升经营收益推进荒地流转。坚持“以农促旅、以旅带农、农文旅融合”的发展思路,深挖农村基础设施与耕地种植一体化的文旅价值,提升荒地经营收益,进而提升荒地流转速度。例如,城郊街道油榨桥村合作公司通过挖掘村内廉政长廊、莲池、廉政广场、沟渠等与荷花成片种植一体化的文旅价值,大大提升了荒地经营收益,由此吸引了湖北锦荷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在油榨桥村流转土地1000亩,并建成了千亩荷花观光基地。
(二)汇聚生产要素,提高撂荒耕地经营能力
1.多渠道集聚农业机械。通过利用农村发展类、扶持类资金购置农业机械,以股份分红吸引农民以自有农业机械入股,以合作公司收益自购小型农机等方式不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机械,破解荒地耕种难的问题。例如,广水街道坨子村利用政府政策资金购买大型旋耕机、播种机、烘干机各1台,吸纳民间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共5台,并以公司收益购置无人机、秸秆还田机、开沟机等农业机械。目前,坨子村拥有粮食生产加工全套农业机械共22台,年能耕种土地面积达1800亩。
2.多手段吸纳经营能手。大力推进“市民下乡、企业兴乡、能人回乡”三乡工程,在此基础上,通过聘用、技术入股等方式吸纳机械能手加入合作公司操作现代化农业机械,并依托这些机械能手培训出新机械能手。例如,十里街道双塘村通过聘用、技术入股吸纳机械能手9位,机械化耕种能力大为增强,不仅在本村经营2600多亩土地,还承接周边村庄的机械化耕种任务。
3.多模式汇集社会资本。以合作公司现有的资金、资产为基础,积极引入各类主体投入资金,以“合作公司 龙头企业”、“合作公司 合作社”、“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等多种经营模式共同经营成片难耕荒地。例如,蔡河镇观音堂村以大型农用器械吸引湖北昭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投资,形成“合作公司 龙头企业”经营模式,耕种实力大增,耕种成片难耕荒地达1100亩。
(三)发展特色产业,推动撂荒耕地复种开发
1.提供生产服务,催生农民耕种意愿。在深挖产业基础确定合作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基础上,以合作公司拥有的农业机械及机械能手对农户提供从耕地到收获的链式服务,以引进农业服务公司、聘用技术人员等方式对农户提供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与技术托管服务,让农民耕种更简单,进而让农民愿意耕种。例如,郝店镇关店村合作公司对70余名参与香菇种植的农户提供技术培训与技术托管服务,让农民在具备耕种能力的基础上强化了耕种意愿和信心。目前,关店村农民累计种植香菇达100亩。
2.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农民生产能力。以合作公司具备的对接市场优势,发展电商渠道、拓展商场销售渠道、开拓农业公司订单渠道,让农产品销售有出路,进而强化农民生产能力。例如,吴店镇楼子湾村合作公司聘用返乡销售能人黄勇为总经理,由黄勇组织人员开发电商销售渠道、超市销售渠道以为富硒水稻、油菜拓宽销售渠道。2022年,通过销售带动,吴店镇楼子湾村合作公司共调动农户23户,共计解决撂荒土地300余亩。
3.实行收购保护,提升农民经营信心。由乡村合作公司与农民签订最低价收购合同,确保农民种植不亏本,夯实农民的耕种意愿和经营信心。例如,城郊街道石桥村合作公司以“虾稻共作”为合作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与农民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大为降低了农民的种植风险。2022年,石桥村合作公司共带动52户农户种稻养虾,复耕荒地200余亩。
二、经验启示
乡村合作公司是具备市场与民生二重属性的社会主体,既能够有效集聚资源、对接市场、联结农民,又能承担一般社会主体不会承担的保障民生、荒地复耕等社会责任。广水市通过推动各村建立乡村合作公司,并发挥乡村合作公司的市场经营主体优势与社会责任主体优势有效解决了耕地撂荒问题,这对于其他地区破解耕地撂荒问题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一)乡村合作公司是破解耕地撂荒的有效抓手
农业经营收益低和劣田无人问津是耕地撂荒治理的两大困境。以往在治理耕地撂荒时主要以政府政策推动市场主体与小农参与耕种撂荒耕地,总体成效不佳。一方面,由于没法有效调动多方力量,治理耕地撂荒的动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主体与小农对劣田有排斥,劣田总是处于被撂荒的境地。广水市以乡村合作公司为载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持续推动闲置荒地资源与多元主体有效结合、助力合作公司不分田地优劣直接经营,帮助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既调动了多方力量参与耕地撂荒治理,又解决了劣田无人问津问题。广水的实践表明,有效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光有政府政策支持远远不够,还需要借助便于整合资源、对接市场、联结小农且具有民生属性的经营平台和载体,从而在制度层面解决耕地撂荒难题。
(二)引入社会主体是助推荒地经营的关键一招
社会主体是参与农村土地经营的重要力量。但在实践中,由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高、农业生产收益低等问题,社会主体参与土地经营的意愿总体不强。广水市以乡村合作公司为载体,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使之成为合作公司的农业生产固定资产,并以合作方式让社会主体得以使用这些农业生产固定资产,既降低了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又增加了社会主体的经营收益,由此吸引了多方参与荒地经营。广水的实践表明,“栽好梧桐树”才能“引得凤凰来”,只有通过盘活农业闲置资源,帮助社会主体降低投资风险、增加经营收益才能有效地吸引社会主体参与荒地经营。
(三)开展集体经营是成片荒地开发的可行之策
粮食生产成本高而比较收益差是当前耕地成片撂荒的主要原因,摊薄粮食生产成本并提升比较收益是粮食生产的必由之路。以往通过各类政策奖补、技术支持等多种形式一同激励各农业经营主体耕种荒地的方式,并没能有效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并提高生产收益,一旦政府奖补不够,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各粮食经营主体就会大面积撂荒土地。广水市利用乡村合作公司多渠道集聚农业机械,多手段吸纳机械能手,多模式汇集社会资本等方式实现了村级集体整体经营,从而能以规模化生产的方式有效摊薄粮食生产成本并提升比较收益,使得原本成片的荒地都得以复种开发。广水的实践表明,面对大面积的耕地撂荒,可以强化村集体主体责任,推动村集体以乡村合作公司为载体汇聚生产要素实现粮食全机械化生产,进而摊薄成本提升收益。
(四)产业发展带动是调动农民复耕的有力举措
农民参与是荒地复耕的持续动力。无法有效对接市场、生产收益不高以及可能的价格波动是小农户不愿耕种土地的重要原因。以往主要通过政府号召、政策奖补等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复耕土地,既没有帮助农民有效对接市场并获得足够经济利益,也没有有效破解“谷贱伤农”难题,小农户一旦遭遇亏损,生产积极性就会大为降低。广水市以乡村合作公司为载体发展特色产业,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为农户提供生产、销售等多元服务,为小农户与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大大增强了小农户耕种土地的积极性,相应也减少了土地撂荒问题。广水的实践表明,只有通过发展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提高普通农民的农业生产收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农户耕地撂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