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确立以来,农民在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发展中开始掌握话语主动权,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召集难、议决难、执行难、落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一事一议”效用的充分发挥,亟需建立有效的农民议事平台来保障基层民主治理的正常运转。基于此,南漳县赵家营村在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中,围绕“一事一议”的发展困境,通过建立三级议事会平台,创新自发性、引导性和统筹性三种议事模式,以党员示范提升村民协商议事素养,促进村委工作与村民需求相衔接,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庄治理共同体,提升了农民在村庄发展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农村社区如何有序开展协商议事,落实村民话语权,推进村庄治理发展提供了路径借鉴。
一、三级议事会推动农村“一事一议”的做法
以“共同缔造”行动的开展为契机,针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现实困难,以三级议事会为平台,形成了“党员示范引导,村委会保障,村民积极参与”的协商共治机制,主要做法如下。
1.构建三级议事体系,破解农民议事“召集难”。如何有效动员起村民参与协商议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依靠一套完整的议事体系来运转。一是完善村民自发性的闲聊说事会体系,经由楼栋长将村民反映的共性问题传达到村委会,制定出可行性对策后,涉及局部性问题就召集“红色屋场会”,涉及全局性问题就召集群众议事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当场议决;二是形成党员引导性的红色屋场会体系,召集者屋场长身份必须为党员,在村支部的每月主题党日学习会结束后,召集本屋场的所有户代表学习政策文件精神、介绍村庄发展规划和进行工作动员,征集民情民意,并在一周后给予反馈落实;三是构建村委会主导的统筹性群众议事大会体系,由村委会对收集上来的村民“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出可行性对策后,召集群众议事大会询问村民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来举手表决方案的通过,并当场明确方案的实施时间和包保干部。由此,通过三级议事体系,形成了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民协商共治的闭环沟通机制,促进民意诉求的快速传达与及时回应。
2.发挥党员引导作用,破解农民议事“议决难”。通过发挥党员的先进示范作用,助推议事会中共识结果的顺利达成,提高村民参与协商议事的素养和能力。在安置小区312户农户中,以党员为核心,按照“有威望、有文化、有能力、有人缘”的四有标准,挑选出18位楼栋长和6位屋场长,其中23位均为党员,引导村民参与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治理中,并借助“时间存折”志愿服务的管理方式,激励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共同维护村庄环境,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召集群众议事大会时,先由村书记通知到各楼栋长和屋场长,楼栋长和屋场长再通知给村民,并统计参会人数报送村干部,楼栋长和屋场长作为群众议事大会的必要参与者,在会上积极带动村民对村委会的各项提议进行议决,给与会村民创造了良好的议事氛围和示范了专业的议事素养,促进议事会的高效运转,避免了“决而不断、议而无果”现象的发生。
3.制定规范议事程序,破解农民议事“执行难”。规范的议事程序是农民议事会常态化开展的保障机制,确保农民诉求能得到切实执行。赵家营村安置小区内的议事流程分为三层,充分体现了村委会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定位。第一层是由村民组成,以各楼栋为单位,村民通过自发组成的议事会表达小范围的共性需求,达成共识结果,经楼栋长传达给村委会得到相应支持后,由村民合力解决或协助村委会实现自我需求的满足;第二层为楼栋长和屋场长,是介于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关键枢纽,楼栋长负责本楼栋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是民意上达和督促民需落实的代理人。屋场长则是党引领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的重要载体,将村党支部的政策精神和村庄规划传达给村民,引导村民在村庄规划中把握个人发展方向,并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第三层是村委会对村庄资源的整合,通过群众议事大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在满足群众需求和村庄长远发展中找到平衡点,实现法理与情理的中和,促进个人利益与集体发展的统一。
4.分配干部包保责任,破解农民议事“落地难”。对于村民需求反馈的快速落实是激励村民参与协商议事的持续动力。赵家营村对于安置小区村民反映的问题,会在红色屋场会和群众议事大会上给予答复,并安排一名村干部作为方案实施的牵头人,对方案推行的全过程负责,接受全体村民监督。此外,安置小区内设六个屋场,每个屋场配备一名包保村干部,负责每月屋场会的会议记录,保障议事会的常态化开展,监督屋场长和楼栋长的议事公正性,组织村民对不称职的屋场长和楼栋长进行重新推选。另外,还负责本屋场各项村庄建设工作的实施动员,借助群策群力推动村庄发展,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协调本屋场村民间的矛盾冲突,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建设平安村庄。
二、三级议事会着力农村“一事一议”的成效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和探索,三级议事会着力农村“一事一议”的成效显著,相对于从前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来说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优越性。
1.提升了党组织的基层领导能力。2022年11月红色屋场实施以来,共召开过3次红色屋场会,各屋场参会率均在80%以上,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为指导,督促各屋场村民完成了屋后小菜园规范种植,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并设立“卫生保洁奖金”激励村民爱护村庄环境,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此外,经过红色屋场会的开展和村干部的每月走访,及时处理了46件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调解了49起矛盾纠纷,增强了党组织的核心引领力,促进了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被评为“襄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2.增强了村民参与意识和民主习惯。楼栋长和屋场长设立半年来,村委会共收集村民关于村庄发展方面的提议达十余条,主要是围绕村庄环境、基础设施、房前屋后等公益事业的建设而展开,村民自发捐资26400元用于村庄发展建设,每户每年自发出资100元参与到垃圾治理中来,实现了垃圾全域化治理,并在议事活动中形成了“五个一点”(群众参与一点,乡贤能人帮一点,社会力量助一点,材料就地取一点,政府和村集体补一点)工作法,稳步推进安置小区基础环境建设,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一事一议”的主体。
3.提高了村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共同缔造”行动开展以来,针对群众提出的10条村庄建设提议,村委会已完成落实了6条,统一规划建设了农机具集中存放点、安装水表保温箱、划定停车位、购置晾衣杆等,获得村民一致好评,村民幸福感得到提升。村书记杨传平以其出色的执行力在村民中树立了极高的威信,在日常工作中也极其重视村民的意见表达和利益保障,他提到:“先要让村民手里有钱,让村民有底气有心情有余力参与议事会,以村庄主人的身份畅所欲言,主动投身于村庄建设,而村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三级议事会提供资金保障,群众负责说,我们负责做,让村民在参与中体会到自己话语权的分量,让村干部在行动中体会“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4.实现了村民个人利益和村庄发展的联结。在规范小菜园种植工作中,不采取“一刀切”模式,村干部从公私角度耐心劝解村民配合工作,并对村民个人损失进行适当补偿,减轻了集体发展对个人利益造成的损害。此外,结合本村实际,大力发展集体产业,建立集体与村民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周边失地农民300多人实现家门口稳定就业,有效带动本村8户农家乐实现年增收40余万元,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0余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3万多元,荣获“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和省级“文明村”等称号。
三、三级议事会促进农村“一事一议”的经验
三级议事会以自发性、引导性和统筹性三种议事模式推进农村“一事一议”,改变以往“有事不议,无事乱议,有议难决”的局面,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对于村庄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重大的推行价值。
1.党建引领是农民有序参与协商议事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民主自治机制,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治理的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党领导下的基层协商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有力保障,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治理的内在逻辑和着力重点,对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在三级议事会中,借助党组织号召力和党员先进性,引导村民有序参与协商治理,提升村民协商议事的组织化水平,是村民在议事实践中培养主体意识和民主习惯的重要保障。
2.村委落实是农民有效参与协商议事的关键因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依托村委会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增强村动员组织能力和优化村服务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村委会对议事内容的执行力是对村民话语权的实效性保证,激发了村民参与协商议事的动力。由三级议事会决定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村委会再进行合理统筹和安排,在增强村干部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同时,促进了村民与村委会的互信共治,提升了村民参与村务协商的治理效能。
3.村民主体是农民有力参与协商议事的基础条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充分尊重民情民意,在协商共治中真正实现让人民当家作主,是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后一公里”。确立村民在村庄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让其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全过程,建立以村民为主体、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核心的村庄治理共同体。利用村民参与为村庄建设发展提质增效,发挥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的优势,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以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南漳探索专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