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 关于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的通知

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详见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6/0910/c431031-40796372.html),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9.20-9.23)

申请人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准备申请书和其他申报材料。在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2026年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院科研工作邮箱。

二、院系审核(9.23-9.29)

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9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汇总表》《申请书》及翻译原著、翻译样章(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电子版发送至研究院科研工作邮箱。

三、学校审核(9.30)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翻译样章进行评审论证,并向相关学院单位反馈修改建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页由社科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四、系统填报(10.1-10.7)

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有退回,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五、材料报送(10.8)

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向研究院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

1.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书》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

3.《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1份;

4.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各1份;

5.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1份;

6.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文科科研楼南楼604室

电子邮箱:icr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处通知:https://skc.ccnu.edu.cn/info/1012/5243.htm

附件见学校社科处官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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